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企合作项目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857


一、总则

(一)根据《江苏省2022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我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的办学主体在校本部。

(三)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是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和常设秘书长单位,江苏食品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食品学院联盟单位,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二、组织机构

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2022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监督机构,严格按照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考核办法,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一)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纪检部门、教务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二级学院、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心组成

(二)办事机构:

1、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心、纪检部门、淮安市厨师协会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考生资格审核。

2、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合分等考试全过程组织。

(三)监督机构: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心,成绩上报和录取等工作。

三、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1

烹饪工艺与营养

高起专

2.5

30

1700/

四、招生对象或报考条件

(一)合作企业

淮安市厨师协会会员单位

(二)报考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学习能力和一定工作经验;

2.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等)或同等学力;

3.19周岁及以上(2003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4.淮安市厨师协会个人会员或会员单位员工;

5.具有8年以上餐饮行业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餐饮工作经历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餐饮类专业毕业中等职业学校;

2)有中级及以上烹调(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

3)在市级及以上烹饪比赛中获奖;

4)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创新能手、技术能手等荣誉。

6.所在企业推荐并公示无异议。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并被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

(一)预报名及推荐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向本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报名申请,具体包括姓名、报考层次、专业、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原件。根据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及成招改革项目的要求,由考生所在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结合报名考生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工作、技能等方面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计划数

在推荐、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合作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报《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见附件1),并打印名册、审核人员签名、企业(单位)盖章后,报我校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心备案和审核,并在我校和合作企业(单位)门户网站或醒目地方予以张榜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正式报名

9月下旬,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和填报志愿(网址:www.jseea.cn),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区(县)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严禁考生在两个省份重复报考。具体报考相关流程和政策请留意江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六、考核

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满分150)+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总分300分。

1.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满分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以技能考核方式进行加试项目满分150分。

七、录取

 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学校具体负责”的录取原则。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单列计划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专业。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按改革项目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考生在录取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在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和入学照片,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4号(邮编:223003)

电话:0517―87088231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并执行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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